产品与结构
- 投资相连寿险计划 Investment-Linked Assurance Scheme (ILAS)
香港《保险业条例》C 类(相连长期)业务下的人寿保单:保单利益与保险公司指定的投资选项表现挂钩,投资风险由持有人承担。证监会守则把"以人寿保障而非投资为主要目的"的相连保单排除在 ILAS 之外。市场俗称投连险。
- 相连长期业务 Class C Linked long term business
《保险业条例》附表 1 第 2 部的长期业务类别之一,指保单利益按指定资产或指数的价值计算的长期业务。ILAS 与指数万用寿险属此类;传统分红保单与传统万用寿险一般不属此类。
- 名义单位 Notional units
保险公司为计算保单价值而按投资选项分配给保单的记账单位。它不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底层资产没有所有权;证监会守则要求销售刊物声明单位属名义性质,仅用于厘定保单价值。
- 账户价值 / 保单价值 Account value / Policy value
名义单位数乘以单位价格后的总和,扣除已到期的保单层费用。它是身故赔偿、退保价值与保险成本计算的基数,随投资选项表现每日变动,没有下限。
- 退保价值 Surrender value
持有人终止保单时实际可取回的金额:账户价值减提早退保费用,再减可被回拨的奖赏(如合同设有)。利益说明文件须展示首五年及其后每五年、至少两种假设回报率下的预期退保价值。
一次性缴付全部保费的 ILAS,一开始即有较高账户价值;前期费用可能一次性扣除或以首几年较高的平台费形式出现,退保费用期常见五年左右。
按月、季或年持续缴付保费的 ILAS,供款期由合同规定;早期账户价值低,前期费用集中,退保费用期常与供款期挂钩。
定期保费计划允许暂停缴费的安排,不是终止合同;期内保单层费用照扣,账户价值不足以付费时保单可能提前终止。
- 部分提取 Partial withdrawal
在不终止保单的情况下从账户价值提取部分金额,通常受最低提取额、提取后最低账户价值与提取费用限制,并会减少以"已缴保费减提取"或"应缴总保费减提取"计算的身故赔偿基数。
- 保单终止 Policy termination
除退保与身故外,当账户价值低于合同最低值或不足以支付当期费用且宽限期内未补足时,保险公司可终止保单;持有人可能损失全部已缴保费与利益。
投资选项
- 投资选项 Investment options / Investment choices
保险公司为 ILAS 设定、供持有人选择的一组计价参照,可以挂钩证监会认可基金,也可以是保险公司内部全权管理的资产池。保险公司不必实际投资于持有人所选的选项。
- 底层基金 / 参考基金 Underlying fund / Reference fund
投资选项所挂钩的基金。其费用在基金单位价格内扣除;投资选项的单位价格参照它计算,但两者并非同一资产,持有人不持有该基金。
按证监会《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认可、可向香港公众发售的基金。ILAS 投资选项若仅挂钩这类基金,证监会把相关申请列为"标准申请"。
- 内部管理资产池 Internally managed pool
由保险公司按自定投资目标全权管理、未按《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认可的资产组合;用作投资选项时须披露具体投资、风险与全权管理的性质。
- 派息投资选项 Dividend payout investment option
挂钩派息类别基金份额的投资选项。派息金额与频率不保证;若从资本派息,须披露派息构成与最近 12 个月数据,每次派息降低资产净值与保单价值。
- 保证投资选项 Guaranteed investment option
在指定日期向持有至该日的持有人支付保证金额的投资选项;担保人须为保险公司本身或资产净值不少于 HK$20 亿的实质金融机构;提前提取通常不享保证。
- 投资选项转换 Switching
把名义单位从一个投资选项转到另一个。许多产品免费或每年给若干次免费转换;转换改变的是投资风险与基金层费用,不改变平台费与保险成本。
- 风险评级 Risk rating
保险公司给每个投资选项的风险等级,用于与风险取向问卷结果匹配;匹配不等于保本,挂钩衍生工具基金的选项可能属高风险。
费用与酬劳
- 保单层费用 Policy charges
由保险公司收取的费用总称,包括前期费用、持续平台费、保险成本与提早退保/部分提取费用,以赎回名义单位的方式从保单价值中扣除。
- 平台费 Platform fee
保险公司为平台运作与服务收取的费用,分前期费用与持续平台费两部分;证监会要求以"平台费(扣除奖赏后)每年占保单价值百分比"换算,与直接买同一基金的成本比较。
- 前期费用 Upfront charge
从每期保费中先扣除的百分比,多集中于首几个保单年度;减少可投资金额、退保价值与身故赔偿。证监会 2021 年起要求前期费用不应显著削减可投资保费。
- 持续平台费 Ongoing platform fee
按保单价值年率计、保单有效期内按月赎回单位扣除的费用;产品资料概要须披露年率与扣除方式。
- 保险成本 Cost of insurance (COI)
为人寿保障收取的费用,按净风险保额乘费率计算,随受保人年龄、性别、吸烟习惯与保障水平变化;投资亏损时净风险保额扩大,保险成本可能显著增加。证监会要求其一般不高于可比较的定期寿险。
- 净风险保额 Net amount at risk
身故赔偿与账户价值之差,即保险公司在身故时须自掏的部分;是保险成本的计费基数。纯 105 型约为账户价值的 5%,保障相连计划在 65 岁前可能是账户价值的数倍。
- 退保费用 Surrender charge
提早退保或部分提取时按保单价值(或其他基础)百分比扣除的费用,常见首五年最高并逐年递减;产品资料概要须披露"最高可达 X%、为期 Y 年"。
- 基金层费用 Underlying fund charges
由底层基金管理公司收取、在基金单位价格内反映的费用:管理费、表现费(如有)、受托人与托管费等。保险公司投资于同集团基金时须豁免首次认购费。
- 管理费回扣 Management fee rebate
底层基金经理向保险公司支付的、最高达其年度管理费一定比例的回扣;产品资料概要须披露比例(如有)。
- 奖赏 / 回拨 Bonus / Clawback
保险公司按条件给予的额外单位或保费回赠,用于抵销平台费;在退保等情形下可被收回(回拨)。证监会把"无复杂回拨的简单奖赏"列为标准申请条件之一。
- 全年期平均酬劳 All-year-average remuneration
中介人酬劳的统一披露方法:整个供款期内预计可得的佣金、续期佣金与奖金总额除以总保费,以百分比及每 HK$100 保费的金额表示;2015-01-01 起适用于所有渠道。
- 总费用示例 Total policy charges illustration
证监会产品资料概要范本规定的统一费用展示:40 岁非吸烟男性、整付 HK$100 万或年缴 HK$10 万、假设年回报 3%,持有 10/15/20 年的"平台费(扣除奖赏)+ 保险成本"占总保费百分比。
保障与身故赔偿
- 最低身故赔偿 Minimum death benefit
2015-01-01 起香港所有新 ILAS 的身故赔偿不得低于账户价值的 105%,由保险业监管局 GL15(前身 GN15)规定。
- 纯 105 型 Pure 105
身故赔偿等于账户价值 105% 的低保障型 ILAS;投资表现差时赔偿可以很低。市场仍常以"101 计划"称呼这类产品。
- 101 计划 101 plan
2015 年前常见的"身故赔偿 = 账户价值 101%"设计留下的市场叫法,现泛指以投资为主、保障极低的 ILAS;现行最低公式为 105%。
- 资本保存型 Capital preservation upon death
身故赔偿为账户价值 105% 与已缴保费减提取两者取高的低保障型 ILAS;只保障身故赔偿,不保障账户价值;定期保费计划早期赔偿低。
- 保障相连计划 Protection Linked Plan (PLP)
保险业监管局 2021-12-28 设立的高保障 ILAS 类别:65 岁前身故赔偿不少于应缴总保费 150% 减提取(与账户价值 105% 取高),65 岁起回落为账户价值 105% 与已缴保费减提取取高。
整个供款期按合同应缴的保费总额,与"已缴保费"不同;保障相连计划 65 岁前的身故赔偿底线以此计算,因此早期保障即较高。
- 高保障 / 低保障 High protection / Low protection
产品资料概要"资料便览"必须勾选的保障级别:65 岁前身故赔偿不少于应缴总保费 150% 为高保障,其余为低保障。
销售文件与流程
- 财务需要分析 Financial Needs Analysis (FNA)
按保险业监管局 GL30 进行的评估,记录客户个人资料、收入、支出、资产负债与保障需要;不做则保险公司不能受理 ILAS 申请。
- 风险取向问卷 Risk Profile Questionnaire (RPQ)
评估客户投资目标、偏好年期、风险承受力与投资知识的问卷,用于匹配投资选项的风险评级。
- 重要资料声明书与申请人声明 Important Facts Statement and Applicant's Declarations (IFS-AD)
ILAS 申请必备文件:客户以自己的话写下购买目的,并逐项确认长期性质、费用、提早退保损失与中介人酬劳。2013 年由保险业联会推出,现纳入 GL26。
- 购买目的声明 Statement of Purpose
重要资料声明书第 1 项,由客户自行填写购买 ILAS 的原因;保险公司与中介人须据此评估适合性,与 FNA/RPQ 冲突时须澄清并记录。
- 利益说明文件 Illustration document
保险公司为每位准投保人编制、签申请表前须审阅并签名的文件,展示首五年及其后每五年、至少两种假设回报率下的预期退保价值,并印有"提早终止可能蒙受重大损失"的警告。
- 产品资料概要 Product Key Facts Statement (KFS)
销售文件的一部分,按证监会范本披露产品性质、保障级别、费用表、总费用示例、主要风险、中介人酬劳与冷静期;须经证监会认可。
- 主要销售刊物 Principal brochure
证监会守则附录 A 规定的销售文件,须载有名义单位声明、费用表、投资目标与限制、保证与派息披露等,以中英文编制。
- 售后确认电话 Post-sale confirmation call
保险公司在发单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未参与销售、无财务利益的人员录音致电,确认客户理解保单、权利与义务;可由销售现场录音替代。易受损客户有专门内容。
- 易受损客户 Vulnerable customer
长者或不熟悉投资、可能难以独立作决定的客户;售后电话有专用内容,银行渠道须在冷静期届满前审听其销售录音。
监管机构与规则
香港保险业的独立监管机构,2015-12 成立,授权保险公司、自 2019-09-23 起直接为中介人发牌,发出 GL15、GL26、GL29、GL30 等指引。不批准个别保险产品。
证监会依《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104 与 105 条对向公众发售的 ILAS 及其销售文件的认可;不是推荐或背书,也不保证表现。只向专业投资者发售的 ILAS 一般无须认可。
- ILAS 守则 Code on Investment-Linked Assurance Schemes
《SFC 手册》第 III 节,规定 ILAS 认可的申请程序、文件内容、费用披露、保证特点与认可后的变更要求;现行版本 2026-11-01 生效,不具法律效力但为认可依据。
- GL26 销售指引 Guideline on Sale of ILAS Products
保险业监管局就 ILAS 销售流程设定的最低标准,涵盖 FNA、RPQ、重要资料声明书、酬劳披露、售后控制与开放式架构产品的专业投资者限制;附释义附注。
- GL15 C 类业务承保指引 Guideline on Underwriting Class C Business
保险业监管局就 C 类业务产品设计、费用、披露与售后控制的要求,前身为 2015-01-01 生效的指引 GN15,确立 105% 最低身故赔偿与费用须与保障相称的原则。
- 专业投资者 Professional investor
《证券及期货条例》及第 571D 章界定的投资者类别,个人标准之一是投资组合不少于 HK$800 万;只向专业投资者发售的 ILAS 无须证监会认可,并由 GL26 限制其销售对象。
- 开放式架构 ILAS Open architecture ILAS
投资选项不限于保险公司预设清单、可按客户指示纳入更广泛资产的 ILAS;保险业监管局规定只能向专业投资者销售。
退出与风险
- 冷静期 Cooling-off period
保险业监管局 GL29 规定的安排:自保单或冷静期通知送达之日(以较早者为准)起 21 个历日内可书面取消保单;ILAS 退款经市值调整。
- 市值调整 Market value adjustment (MVA)
冷静期内取消 ILAS 时,保险公司按变现投资资产的损失对退款作出的调整;证监会守则规定不得计入发单费用或佣金。
- 提早终止风险 Early termination risk
产品资料概要必须披露的风险:减少或暂停供款、提取,或投资亏损,可能令保单价值不足以支付费用而终止,持有人可能损失全部已缴保费与利益。
- 信贷风险 / 无抵押债权人 Credit risk / Unsecured creditor
ILAS 持有人对保险公司的追索地位:保险公司无力偿债时,持有人与其他无抵押债权人同列,底层资产不隔离。
- 保险投诉局 Insurance Complaints Bureau (ICB)
处理个人保单持有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争议的行业机构;受理索偿/争议金额不超过 HK$150 万、保险公司最终决定后 6 个月内提出的投诉;非香港居民亦可投诉。
- 内地人士来港投保重要资料声明书 Important Facts Statement for Mainland Policyholders (IFS-MP)
2016-09-01 起持内地居民身份证的新保单持有人申请香港长期保单时须签署的声明书,提示跨境投保的特殊风险;ILAS 客户须同时签署 ILAS 的重要资料声明书。
资料来源与日期
- Section III: Code on Investment-Linked Assurance Schemes(第 3 章释义)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 · 2026-11-01
- Enhanced ILAS Product Key Facts Statement template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 · 2022-05-23
- Fees and charges of ILAS — 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IFEC) · 2023-02-20
- Major types of ILAS products — 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IFEC) · 2023-02-20
- Selling process of ILAS — 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IFEC) · 2023-02-20
- Insurance Ordinance (Cap. 41) Schedule 1 — 电子版香港法例 · 2026-11-04(查阅)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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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连观察编辑部(2026). 《投资相连寿险(ILAS)术语表:40 余个中英对照术语》. ilas.hk. https://ilas.hk/glossary/(访问日期:YYYY-MM-DD)